新一輪個人所得稅改革的一大亮點——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已經揭開面紗。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會同有關部門起草的《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在兩部門官網開始為期兩周的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暫行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后將依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實施。
新增專項附加扣除政策
根據新修訂的個稅法,今后計算個稅應納稅所得額,在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扣除和“三險一金”等專項扣除外,還可享受子女教育、繼續教育、大病醫療、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,以及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。稅法授權國務院制定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范圍、標準和實施步驟,并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。
根據暫行辦法,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、簡便易行、切實減負、改善民生的原則。
六大問題 詳細解讀
專項一: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,按每個子女每年1.2萬元(每月1000元)標準定額扣除。其中,學前教育為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,學歷教育覆蓋小學到博士研究生。父母雙方可分別按每孩每月500元扣除,也可由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。
專項二:納稅人接受學歷或非學歷繼續教育的支出,在學歷教育期間按照每年4800元(每月400元)定額扣除,在取得相關證書的年度按每年3600元定額扣除。
專項三:大病醫療支出方面,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發生的自負醫藥費用超過1.5萬元部分,可在每年6萬元限額內據實扣除。
專項四:住房貸款利息方面,納稅人本人或配偶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,可按每年1.2萬元(每月1000元)標準定額扣除。
專項五:住房租金根據納稅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,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額扣除
專項六:贍養老人支出方面,納稅人贍養60歲(含)以上父母的,按照每月2000元標準定額扣除。其中,獨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標準扣除,非獨生子女與其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。
個稅新規 一例看懂
馬云云,獨生子女,現在滬工作,身體健康無大病。兒子正在上小學,父母已滿60歲,在上海沒有購買房產,租房居住,本人正在攻讀在職研究生學歷。每月工資稅前2萬元,按實際繳納五險一金,個稅繳納情況對比如下:
個稅改革前每月應繳納個稅2245元。
2018年10月1日后,每月應繳納個稅940元。
2019年1月1日后,如果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施行,馬云云享受子女教育、繼續教育、住房租金、贍養老人四項專項附加扣除,共計扣除金額約4600元。馬云云每月應繳納的稅款約降為480元,約降低了460元。
總體看,此次公布的辦法較好地兼顧了公正和效率,減負力度超出預期。鑒于該政策涉及面廣、實施情況復雜,國家正在加快建立部門間信息共享機制,確保征管風險可控。在此之前,讓我們拭目以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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